不顾左脚崴伤 咬牙紧追不舍 郸城交警擒获一强奸幼女嫌犯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07-16 〗
7月12日上午,郸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周超在抓捕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不顾左脚踝骨骨折的巨痛,一个猛扑将嫌犯牢牢摁住。
当日10时31分左右,郸城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令,称宜路左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民警周超带领协警杨光亮、文飞、黄高鑫迅速出警奔向事发地。他们行至城郊乡八卦桥附近时,突然有一名妇女拦车求助,称路边废弃厂房内有一个男的强奸了一个8岁女孩,现在女孩走了,男的还在院里。
警情就是命令,周超一边向110指挥中心报告情况,一边带领几名协警迅速向废弃厂房包抄过去。
嫌犯躲藏地是一个废弃厂房,占地面积20多亩,院内长满野草。杨光亮负责守住大门,周超带领文飞、黄高鑫进院搜索。很快,周超发现一名男子在翻墙,他迅速追了过去。男子一见有人,迅速从墙上跳下来钻入草丛。周超攀上院墙,沿着墙头四处搜索,发现男子钻进院东一簇浓密草丛后,周超一边向文飞、黄高鑫示意,一边从3米多高的墙头跃下扑向男子。孰料,刚下过雨的地面又湿又滑,周超一下子滑倒在地,左脚顿时疼痛难忍。他咬紧牙关,一个猛扑将嫌犯牢牢摁住。此时,文飞、黄高鑫赶到,3人合力将男子制服。直到将嫌犯移交到前来支援的民警手中,周超才赶往县医院检查伤势。经检查,周超左脚踝骨骨折,两侧韧带断裂。
据悉,警方已初步查明,嫌犯刘某,现年50岁,该县城郊乡人,7月12日10时许,他以带领受害女孩逮小鸟为由,将其哄骗至废弃厂房院内实施了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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