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检察院制定“日报、周报、旬报”三报制,营造开展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市检察系统打击“两抢一盗”信息畅通。一是日报。要求基层院相关部门每天下午5时之前,必须将本单位办理的案件基本情况按要求准时上报市院,以便能随时掌握全市检察系统开展专项斗争的工作动态。二是周报。每周及时将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相关部门办理的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工作动态等信息情况,各类数据上报情况,上级机关采用的信息情况,案件受理办结情况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排出顺序,在全市检察机关以文字形式进行通报。三是旬报。严格按照市委和上级机关的要求,将市检察系统开展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十天一汇总,及时将汇总情况上报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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