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周口市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工作中采取八项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止6月10日,两级院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审查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492件912人,批准逮捕503件921人(含往年积案),在省委政法委通报的全省公检法机关累计排名中,周口市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工作曾连续两次位居全省第二名,并多次位居全省前列。 一策:提前介入,促成案 市检察院要求全市侦监部门与公安机关要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变“坐门等案”为“登门要案”,主动向前延伸,及时掌握发案、破案情况。对重特大盗抢案件,坚持领导挂牌督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检联手,加快案件办理。如川汇区“3· 二策:熟悉案情,快办案 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专项斗争中做到了及早熟悉案情,把握证据,将在批捕环节可能遇到的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使案件从公安环节向检察机关移送批捕时,就要达到“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符合批捕条件。同时,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始终坚持“小案不过天,大案不过三”的办案时限,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如西华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连续作案十余次,盗窃财物价值达十万余元,以犯罪嫌疑人胡小功为首的6名犯罪团伙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特大团伙犯罪案件。因为案情重大,县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此案,及时引导侦查取证,仅用一天时间,就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策:严格审查,办铁案 为确保办案质量,使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两级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均建立了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于盗抢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保证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如鹿邑县检察院侦监部门在办理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陈湘晴时,发现陈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实施暴力,其犯罪行为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承办人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抢劫罪依法作出了批捕决定。 四策:追捕漏犯,办窝案 为扩大战果,增强打击效果,全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加大追捕工作力度,追漏犯,抓逃犯,办窝案,切实增强打击力度。如川汇区检察院在办理以犯罪嫌疑人牛永杰为首的团伙盗窃案时,深挖细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一举追捕了3名犯罪嫌疑人,有效避免了打击不力。 五策:立案监督,多办案 在专项斗争中对应该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究、降格处理或者不应该立案而立案的“两抢一盗”案件,两级院侦监部门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绝不放纵任何一个犯罪分子。如沈丘县院侦监部门在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黄广云涉嫌盗窃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黄广云还有其它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被罚款了事,及时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追究了黄的漏罪,同时对承办该案的原沈丘县刘湾派出所民警李景武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其立案侦查。 六策:捕后监督,办呆案 两级院侦监部门充分发挥以侦监部门为中心的刑事案件诉讼监控机制的作用,结合“两抢一盗”犯罪特点,强化对已批捕盗抢案件的全程监督,重点加强对取保候审的“两抢一盗”案件的监督,看是否存在“保而不侦”的现象,督促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侦查,固定证据,打击犯罪,防止盗抢案件的流失。 七策:三级督导,促办案 全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建立了以“主管检察长、侦监处长(科长)、专项办”为主体的“三级督导”工作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或重要综合性调研等,由主管检察长带领侦监处长(科长)、侦监业务骨干、专项办人员等进行一级督导,从宏观上统揽全局,把握方向,确保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对本系统日常性工作和调研,由侦监处长(科长)带领主办检察官和业务骨干进行二级督导,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由市院专项办负责对全市检察系统进行三级督导,及时提出意见,指导各部门抓紧解决。通过“三级督导”,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八策:领导包案,办难案 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两级检察机关坚持检察长或者主管检察长包案制,各级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增强打击实效。如川汇区“3.09”系列抢劫强奸案,由于案情复杂,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市检察院庞黎明副检察长亲自挂牌督办,仅用一天时间就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批捕决定;又如郸城县检察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王油锤持刀入室抢劫案,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院顾涛检察长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审查卷宗,从提前介入,到审查批捕,再到出庭公诉,全程参与该案的办理,有力打击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