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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川汇区检察院措施得力 打击“两抢一盗”效果显著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03 〗

    省委政法委5月20日通报,周口市川汇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均居全省先进行列。截至5月31日,周口市川汇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51案104人,案数同比上升183%,人数上升225%;提起公诉40案71人,案数同比上升70%,人数上升78%。批捕起诉案数人数实现了“四个升高”,充分见证了该院打击“两抢一盗”的显著成效。
           “三位一体”:确保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在专项斗争工作中,该院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了“专项办”、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协调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有力地保证了“两抢一盗”案件捕得快、诉得快、判得了、及时报。
    一是成立“专项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长担任组长。下设“专项办”,负责“两抢一盗”工作的具体落实,明确一名副检察长担任专项办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专项斗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侦查监督部门建立主办检察官专门办案机制。抽调政治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成立了2个专项办案组,专门负责“两抢一盗”案件的提前介入和审查逮捕工作。在严把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审查速度,确保“小案不过天,大案不过三”。如在做好刑事犯罪批捕整体工作的基础上,仅4月11日一天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7案17人。三是公诉部门建立主诉检察官专门办案机制。抽调主诉检察官2名,带领2个办案小组,专门办理“两抢一盗”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专人把关,负责对此类案件的指导取证,跟踪到底,确保快、准、严地打击犯罪,做到“小案不过7,大案不超期”。
          “四个一”:激发“三位一体”整体合力
    该院结合实际实行“四个一”制度,不断激发“三位一体”机制整体合力。“四个一”制度即:专项办、侦查监督和公诉三部门责任人和内勤,坚持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每五天召开一次讨论分析会;每十天召开一次总结推进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讲评会。“四个一”制度由专项办负责人具体组织落实。
    在每日的碰头会上,认真收集“两抢一盗”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整理、编写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信息上报员上报;在每五天的讨论分析会上,分析讨论五天来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总结工作和好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在每十天召开的总结推进会上,由检察长朱自军主持召开,党组成员、专项办全体人员、侦监公诉专项办案组全体人员参加。通过讲评工作,褒扬先进,鞭策后进,分析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个前移”:确保“三位一体”运行良好
    在专项斗争中,该院坚持“三个前移”,保证“三位一体”机制运行良好。一是领导前移,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对于重大疑难“两抢一盗”案件,坚持领导挂牌督办,由领导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如周口“3.09”利用出租车系列抢劫、强奸案,朱自军检察长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做出决定批捕犯罪嫌疑人6名,追捕1人;主管公诉的刘红旗副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两抢一盗”案件3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专项办前移,主动出击,澄清底数。在专项斗争开始之伊,针对公安机关报捕案件少的情况,专项办抽调4名同志及时前移至沙南、沙北公安分局,摸清公安机关“两抢一盗”犯罪的刑拘人数,并督促公安机关快结快报;三是批捕、公诉部门前移,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在专项办前移摸清公安机关刑拘底数的基础上,及时派出批捕、公诉专项办案组的干警提前介入,及早熟悉案情,固定证据,引导侦查,为快速审查逮捕案件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公安提捕的案件,提前介入率达到了80%以上。如“3.09”案件由于提前介入,及早熟悉案情,在提请报捕的当日,就作出了批捕决定,有力打击了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确保案件效率的同时,严把案件质量。严防因追求快而降低办案质量,严防漏捕、漏诉现象的发生。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大胆启动追捕、追诉工作机制。目前,该院已追捕8人,追诉11人,有力打击了“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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