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8日,川汇区人民检察院的几名检察官来到青少年赵某的家中,他们不是来调查取证的,而是进行的一次特殊回访 。赵某今年刚满16周岁,2007年11月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通过回访,发现正如赵某的父亲电话中所言赵某很听话正帮其父亲打理生意。几名检察官对此会心一笑。这是他们一年来进行的第15次回访。 2007年7月,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近几年来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犯罪比率上升、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成人化的特点,正式挂牌成立了青少年维权中心,专门负责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年来,该中心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3案3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案41人。所有被起诉的案件均得到了有罪判决,其中缓刑判决率为50%。 针对未被起诉和50%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如何确保他们早日回归社会,不再重新违法犯罪,该中心为此设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即“跟踪回访”制度。该制度设计了:跟踪回访卡、保证书、承诺书、跟踪回访卡是为每个未成年涉案人员制作的卡片,在卡片上登记有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回访时间、回访内容、回访结果等信息,以便不定期地进行回访,跟踪观察其在案件处理后的生活、思想、学习情况,与家庭、学校、社区共同督促其在以后的生活中彻底改恶从善;保证书是未成年人向检察机关出具的保证回家后好好做人、不再危害社会的誓言;承诺书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向检察机关出具的好好教育管理孩子的承诺。通过几项措施的实施,未成年人案后的跟踪教育得到了落实,从而为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良好基础。目前,被跟踪回访的15人都走上了正常的社会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