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非法侵宅案,引起当事人长达8年上访,近日,西华县院采取有效措施,将案件妥善解决,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1999年8月16日,当事人凌来军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西华县院批准逮捕,同年11月12日西华县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9年12月14日被西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凌不服,上诉至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5月16日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01年1月西华县院重新提起公诉,同年3月西华县法院判处凌免予刑事处罚。凌仍不服多次到政法部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法院上诉上访,2007年3月6日凌来军到我院申诉。由于常年奔波上访,当事人身体虚弱、情绪激烈、态度生硬,这引起院党组的高度重视,郭金玉检察长亲自查阅卷宗,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承办此案。对凌某提出的疑问承办人员多次下乡调查,由于案件证人多在外打工,承办人员采取多种办法联系远在新疆的金某,奔赴厦门调查纪某、宋某,后虽经多次做工作,凌来军仍然不服,案件陷入僵局。 西华县院在经过多次工作,用尽各种措施仍无法使案件本身取得进展的情况下,主管的郭文祥副检察长开始考虑通过案外措施化解凌的上访情绪。考虑到凌来军常年上访,身体有病,生活确有困难,2008年春节前夕,郭文祥副检察长带领控申科长田清明和承办人员给他送去过年用的生活用品。后又召集县法院、公安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人员协商,商讨此案的解决方案。多部门联动,充分运用法律之外的人文关怀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最终确立了四部门联合为凌来军垫付9000元的经营本钱,用于发展养殖业,并为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解决其生活困难,从而使其放弃上访,恢复正常生活的方案。之后,郭文祥副检察长又亲自与凌来军面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各方面为凌来军分析利害,经过近三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凌来军高兴地接受了该方案。在拿到9000元钱和低保证明后,凌来军激动地不知说啥好,握着承办人员的手说:等我回去安置好后一定请检察长和承办人员到我家去看看!并表示决不再就此案给检察机关和其他政法部门找麻烦。至此,一起长达8年的上访案件得以息诉罢访。 网易首款免费3D网游“天下2”,6月6日激情公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