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商水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全警动员,完善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5月底, 商水县检察院办理“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情况: 侦查监督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65人,批准逮捕27件65人(抢劫4件10人、抢夺1人、盗窃13件21人、其他涉财犯罪案件10件33人);公诉部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件70人(抢劫15件32人、抢夺2件4人、盗窃16件20人、其他涉财犯罪案件6件14人),提起公诉38件69人(抢劫15件32人、抢夺2件4人、盗窃15件19人、其他涉财犯罪案件6件14人);编发打击“两抢一盗”专刊24期。在省委政法委通报的全省公检法机关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成果累计排名中,商水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环节位居全省第20名,审查起诉环节位居全省第50名。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闫勇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各自成立了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办案小组。并制定三项制度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实行“四定一包”制度。即“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包质量”;二是实行“跟踪监督”制度。侦监、公诉部门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建立管理台帐,即对已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快侦、快结、快审、快判;三是实行政策倾斜,做到三个优先,即资金优先投入,车辆优先保障,物质优先供给。为强化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该院还建立了并实行了专项斗争工作进度日报告制度和总结汇报制度,要求侦监、公诉部门每天上报一次办案情况,每10天上报一次专项开展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实行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规定批捕案件一般案件1日内做出决定,重特大案件3日内做出决定;起诉部门一般案件7日内审查完毕,重特大案件不超期。对“两抢一盗”案件坚持主诉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侦查,确保案件能快诉快判。对侦查监督部门作出批准逮捕的“两抢一盗”案件,公诉部门指派职业公诉人和主诉检察官立即对案件审阅,并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切实可行的预审工作提纲,保证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能够快速的审查起诉,并保证了案件的侦查质量和法院的快速审理、判决。 三是注重配合、形成合力。适时选派检察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两抢一盗”案件,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为快捕快诉打好基础,院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大打击力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互通情况,加强与公、检、司密切配合,对“两抢一盗”犯罪形成合围之势。4月16日,该院派出10个工作组进驻10个行政村,结合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百队驻百村”和综合治理工作。 四是严格案件管理,突出严打效果。侦查监督、公诉两部门对“两抢一盗”案件建立管理台帐,即对已批捕、提起公诉的案件实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快侦、快结、快审、快判,确保案件的顺利完结。在专项斗争中依法抗诉抢劫案1件,纠正抢劫案1件,追诉盗窃漏罪1件。在抓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同时,更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制约,严肃干警办案纪律,严格依法办案,要求干警在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更要注意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将专项斗争中好的经验做法、好的成效以及查办的大要案等典型案例编成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刊信息。截止目前,编发打击“两抢一盗”专刊24期,被省级媒体采用8篇,被市院采用5篇。商水县检察院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发表电视讲话、刷写固定墙标、悬挂条幅、张帖通告等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宣传发动,创造浓厚的严打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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