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淮阳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批捕、起诉联动,采取“三定、两提前、一延伸”措施,形成打击合力,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办案质量,有力促进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三定”即“定人员、定期限、定目标”。定人员是指定专门人员办理“两抢一盗”案件,定期限是指定每起“两抢一盗”案件的办案期限,定目标是确定案件办理过程中追捕、追诉漏犯漏罪的具体目标,以及对每个案件进行对外宣传及编发信息的具体目标。“两提前”是指提前介入办理的“两抢一盗”案件。即侦监部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两抢一盗”案件,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本院侦监部门办理的“两抢一盗”的案件,及时掌握全县范围内所发生或侦破的“两抢一盗”案件,了解案件需要补充的证据,督促公安机关做好诉前证据补查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一个延伸”是指将公诉工作延伸到提起公诉后。案件移送法院后,督促法院快审快结,缩短“两抢一盗”案件的办案周期。如王伟华、王剑领等团伙窃案移送到该院公诉部门后,专案承办人快审查、快起诉,仅用十天时间起诉到法院,同时追诉漏罪20起,法院用了十天时间作出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