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检察院:“六项”内部约束措施确保打击“两抢一盗”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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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检察院打击“两抢一盗”成果展览
为保证“两抢一盗”案件质量,确保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效果,河南省西华县检察院采取六项自我约束措施,防止“两抢一盗”案件降格处理和流失现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华县检察院共审查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57件101人,审查起诉48件89人,打击“两抢一盗”成效初显。
该院推出的六项约束措施是:进一步细化制约机制,以严格考勤制和岗位承诺制为切入点,切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干警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办案干警的职务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不受理、不立案、不捕、不诉以及诉讼中改变定性或减少罪名等案件实行备案制度,着重监督执法行为中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纪律、滥用职权或徇私枉法等问题;完善监督网络,全面掌握干警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的表现,并及时通报;加强保密条例教育,防止案件跑风漏气。
4月份,该院侦查监督科在对理刚强、王海彦、屈亚洲、张亚洲等人作案近十起、涉案金额两万余元,专以摩托车、电动车为目标的盗窃团伙依法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经严格审查并进一步复核有关证据,又一举追捕了同案另外五名犯罪嫌疑人王海松、高耳礼、赵昆鹏、杨 威、赵二涛等,使这个以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为作案地点,危害一方一年有余的九人盗窃团伙全部被批准逮捕。
以胡小功为首的6人犯罪团伙自2007年6月份以来,盗窃10余次,价值10余万元,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于此案案情重大,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前,西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就派员提前介入公安侦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提前熟悉案情。由于介入及时,案件掌握全面,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次日,西华县检察院就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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