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口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运用法律武器,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犯罪预防和犯罪后的心里疏导,在中小学校派驻法制副校长,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法制宣讲团送法进校园,用真实的案例教育孩子守法守纪、远离犯罪。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诱惑、毒品侵蚀、社会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等,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选派业务精通、政治过硬、工作细心、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秀干警,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
自2013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成立以来,共达成刑事和解案件60件,不诉9人,建议从轻73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疏导300人339次,犯罪记录封存102人,社区矫正86人,帮教157人。 普及常识 助青少年远离犯罪 “当网友约你单独见面,你应该怎么做?”“这个我知道,叫上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去。”“事先告诉爸妈见面的地点。”这是市检察院法制宣讲团送法进校园活动现场互动环节中检察官与学生们的对话场景。 今年初,周口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层层考核、优中择优,从全市检察机关选拔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检察官组成法制宣讲团,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法制宣讲活动。法制宣讲团的检察官以自己办理的案件为例,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权益保护、犯罪预防、健康成长的主题,以图片、多媒体演示、与学生展开互动等形式,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预防与远离侵扰的妙招、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等问题,传授法律知识,与学生们交流沟通、解疑释惑,让学生们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如何远离犯罪,如何保护自己免受犯罪的侵害。由于形式符合中小学生心理特点、内容紧扣学生关心关注的话题,交流很容易产生共鸣,取得了良好效果。 “这种法制课很生动,听起来一点儿都不枯燥,老师们讲的都是我们想知道的,真希望你们经常来给我们上课。”法制宣讲结束后,学校师生、家长纷纷表示这种宣讲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希望以后多组织、多开展类似的法制教育活动,共同努力,提高孩子们守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让孩子更加健康快乐地成长。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20名检察官兼职法制副校长,已深入3222所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讲授法制课1625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达667300人次。 “特别护卫” 真诚呵护留守儿童 2013年3月,扶沟县检察院由未成年人检察科牵头,联合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等部门的10名女检察官,组成一支“特别护卫队”,利用业余时间,采取不同形式,真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阳光护航志愿队” 、“特别护卫队”一个个活跃在检察一线的未成年人护卫队成了周口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2013年入夏以来,“特别护卫队”邀请女学生及其家长879人次参加女生课堂18场次,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向她们传授女生如何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如何抵制不法侵害,如何自强、自卫以及家长如何更好监护孩子等方面的知识。 针对留守学生亲情缺失、生活缺助、心里缺疏、安全缺护的“四缺现象”和单亲家庭孩子孤僻等特点,“特别护卫队”及时搭建亲情桥梁,开设心理疏导室。“特别护卫队”一有空闲时间就去和留守学生谈心互动,关注他们身心健康,对重点留守学生开展结对子献爱心活动,拿出有限的经费资助3名特困留守学生。 “我们有什么困难,都会告诉检察官妈妈,我们要用好成绩回报检察官妈妈们的爱。”长期得不到父母关爱的留守孩子们都亲切地管“特别护卫队”的女检察官们叫“妈妈”。 宽严相济 让失足孩子放异彩 “我在学校学习生活都很好,谢谢您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实现大学梦,我会好好学习,努力回报社会。”近日,一封特殊的信件寄到淮阳县检察院未成年刑事犯罪检察科梅芳的手中。他就是一年前曾参与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在校学生小朱。 2013年1月,淮阳中学学生齐某等6名孩子,在郑某的授意和朱某的指认下,将在校学生彭某痛打一顿,致脾脏破裂切除。经鉴定,彭某属重伤。齐某、郑某等7名孩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审查批捕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科长梅芳从卷宗中发现朱某没有报捕,该案属复杂共同犯罪,朱某虽未参与打人,但也应对伤害结果负刑事责任,属同案犯,可认定为从犯。 秉着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的态度,梅芳及时对朱某进行社会调查。经了解发现,朱某是正在读高三的学生,上进好学,成绩优异,平时在学校遵规守纪、真诚待人,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此次参与打架是受同学之托,逞哥们义气。朱某家在农村,父母老实本分,长年在外打工挣钱,供朱某及姊妹读书。当父母知道朱某参与犯罪后,迅速带朱某到被害人家中道歉,并表示愿意向被害人作出一定经济赔偿,得到被害人及其家属原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在与朱某谈心时,朱某话语间流露出的对高考的期盼,以及朱某眼眸间闪烁的真诚让梅芳陷入沉思。依据犯罪情节,朱某是应该归案参加诉讼的,但一旦被逮捕就不能参加高考,这将意味着朱某将与大学擦肩而过,从一个好苗子沦落为一个社会的负担。既要依法办案又要教育挽救孩子,梅芳建议侦查机关对朱某不再追捕,实行非羁押诉讼。提起公诉的时候,恰逢高考临近,为避免影响高考成绩正常发挥,梅芳再次向院领导建议,决定对朱某暂缓起诉,待高考结束后再分案起诉。 在检察机关的关怀下,朱某顶住思想压力,变压力为学习动力,珍惜机会,刻苦学习,如愿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大学。如今朱某在大学里深造近一年,暂缓起诉考验期已过,犯罪记录已被封存,每学期朱某都不忘写封信汇报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感谢检察机关在人生道路上为他指明方向。 周口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始终秉承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用逮捕措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树立“以不捕为常态,以羁押为例外”的办案指导思想,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突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和规范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快速办理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尽量分案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