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法律诉求,充分发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等职能作用,从严从快打击坑农害农的刑事犯罪,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绝不允许危害民生的案件不了了之 周口是农业大市,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涉农犯罪也呈高发态势,一些利欲熏心的制假售假者铤而走险,大肆坑农害农。 “用假化肥坑害我们,辛苦了一年,啥也没捞着,别说收入了,就连麦种钱我们都还不上了。这事竟然没人管了,我们也不想活了……”去年3月份的一天,淮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迎来了一群情绪激动的农民,受害群众抹着眼泪向检察官诉说道。 据群众反映,不法奸商张某在淮阳县白楼乡租赁土地,以河南史丹利肥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将30多吨伪劣化肥分别销售给该县临蔡镇和齐老乡部分群众,导致605亩小麦减产或绝收。经淮阳县农业局生产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销售的化肥被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给两个乡镇的群众造成3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受害群众多次与河南史丹利肥业有限公司交涉,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是属于经济纠纷构不成刑事案件。 群众的反映引起了侦查监督科干警的警觉, 该案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犯罪?淮阳县检察院立即指派6名干警兵分三路,历时10天,驱车百十公里,来到受灾乡镇,走访了31名受害群众、20余名证人,制作10余份调查笔录,证实了这是一起严重坑农害农的特大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淮阳县检察院随即向淮阳县公安局发出了《通知立案书》,阐明了应当予以立案的理由。不久,生产伪劣化肥坑农害农的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淮阳县检察院还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了规范农资市场管理的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制订了整改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清查行动,形成农资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预防了此类犯罪的再次发生。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47人,提起公诉226人,强力遏制了坑农害农的犯罪,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由于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没有严格执法, 在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对一些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简单罚款处理,存在着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现象,一些本应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被从轻处理,案件不了了之。2013年始,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上述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为监督重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民生的问题入手,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此类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展开立案侦查。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181个行政执法单位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坚持定期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检察机关还注意从群众来访、群众举报以及媒体报道、网络民情民意中发现查找案件线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107件1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63件66人。对于监督立案的重大案件,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调查、引导取证、跟踪督办,防止立而不侦、侦而不结。
消灭群众身边的“苍蝇”“蚊子” 个别职能部门的普通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数额虽然不是太大,但侵害的往往是群众最切身的利益,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映也最强烈。检察机关在查处腐败大案要案的同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蚊子”也严查不待,绝不手软。 2013年7月,项城市花园办事处数十名群众来到检察院,强烈要求调查政府拨付给他们的征地补偿款没有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接到线索后,项城市检察院干警顶着酷暑,走访群众,调查取证,很快查清了花园办事处景和社区村民委员童某某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的犯罪事实。2011年,童某某利用担任村民委员的职务之便,在收到市政府征收村民土地支付的征地补偿款和青苗费600余万元后,不及时发放给群众,而是先后用来购买理财产品赚取分红、借给亲戚朋友做生意,至案发时尚有83.9万元不能说明去向,且拒不归还。 童某某贪污、挪用群众征地补偿款的一笔笔犯罪事实呈现在起诉书中,铁证如山。2013年11月,经过审理,童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接到消息后,该社区老百姓敲锣打鼓地给检察院送来“公正执法、服务民生”的锦旗表示感谢。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办贪污挪用惠农补贴资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低保救济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活动,立案侦查67起,从严惩处109名群众身边的“苍蝇”、“蚊子”,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