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检察院精心组织,快速反应,从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加大追捕力度、复查取保候审案件等五个方面强化侦监职能,抓好批捕工作,不断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开展。 一是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形成打击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该院侦监科与公安局法制室每10天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两抢一盗”案件中有关定性和证据适用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不推诿、不懈怠,形成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合力;实行信息共享。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两抢一盗”案件,可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获得第一手信息,并根据案件的特点,派专人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结案。 二是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为有效防止“有案不立”、“不该立案而立案”现象的发生,3月25日,该院紧密结合下访巡访工作,集中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通过每月的下访巡访活动,深入所分包的乡镇,发放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立案标准宣传卡,大力宣传法律;深入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行政村了解社会治安状况,倾听群众呼声,掌握治安动向,并最大限度地拓宽立案监督线索获取渠道,及时掌握一批立案监督线索。同时,通过宣讲法律政策,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积极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活动开展以来,共立案监督6件6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1件1人,现已撤案;应立案而不立案5件5人,公安机关已立案5件5人,其中已批捕5件5人,起诉2件2人,判决2件2人。 三是加大追捕力度,深挖余罪漏犯。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严审细核,查微析疑,纠漏防错,把追捕重点锁定在“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流窜作案”上,追捕对象聚焦在惯犯、累犯和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谁办案、谁跟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跟踪督导力度,防止漏人漏罪现象的发生,确保追捕取得实效。同时完善追逃监督机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执行批捕决定。建立“两抢一盗”案件批捕在逃人员跟踪监督卡,详细登记批捕在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未能执行逮捕的原因,明确抓捕责任人,严格追逃责任,不断加大对批捕在逃人员执行抓捕的监督力度,防止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如该院在办理的一起师某涉嫌盗窃案件中,追捕三名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一人。 四是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两抢一盗”案件进行复查。根据省、市关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该院对2005年以来公安机关办理的部分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两抢一盗”案件进行了复查。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妨碍刑事诉讼进程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抓获在逃嫌犯,提请批准逮捕。经认真复查,共建议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两抢一盗”案件6件9人,现已批准逮捕3件5人。 五是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确保专项斗争打击效果。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贯彻到专项斗争始终,严肃查处“两抢一盗”犯罪背后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行为,铲除“两抢一盗”犯罪的保护伞,并动员各界群众进行举报。截至6月底,已深挖“两抢一盗”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1件,已立案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