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创新实践四项工作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有效地推动全市基层人民法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确保了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 创新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依据工作实际和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创新实践了对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新办法。制定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基层人民法院目标考核办法》及其细则,按照新办法和细则要求,市法院各职能考核部门每月、每季度对各基层法院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由考核办公室汇总,计算出各基层法院的年度考核得分,排出先后位次,褒扬先进,鞭策后进,促使各基层法院工作干在平时,功夫用在平时,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在平时。 创新联络机制。制订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明确每位党组成员两个基层法院联系点。联系内容为: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把握联系点的工作实际,为指导基层法院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了解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联系形式为:.参加基层法院的重大活动;.开展谈心活动; 参加民主生活会;积极帮助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具体要求为: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勤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每月到联系点一到两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建立有关联系情况的档案,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创新基层建设指导机制。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决定》,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各对口庭室和部门分别制定下发了年终工作考评办法;各业务庭室按照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每季度对重大、疑难案进行质量检查,对审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规范。加强对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指导。结合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素质教育年、作风强化年、形象提升年”活动,全面指导基层法院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文化素质建设,帮助基层法院解决队伍建设中的困难。加强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指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两庭建设”总体部署的要求,加强对基层法院新建和改建人民法庭的指导。 创新审判质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管理。针对影响基层法院审判效率和质量的问题,组织专题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增强指导的实效性。切实抓好二审和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健全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通报制度。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每季度向各基层法院进行实名通报,逐案指出改判或发回重审的理由,并提出对策,指导下级法院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对案件管理的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制度。对案件实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查,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组织开展疑难案例研讨、创办反映审判问题的简报,定期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监督指导机制的创新和实践,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法院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大激发了基层法院争先创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基层法院的院政管理、队伍建设、“两庭”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基层法院审结的案件中,审限内结案率达99.9%,当事人一审服判率为90.5%。涌现了像郸城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的先进基层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