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充导诉力量。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导诉服务,将原有的两名导诉台导诉员扩充为四名。创新导诉服务新机制,设立了导诉、接访、处理、督察四位一体便民绿色通道,对来人民法院办事的人民群众,进行接待、登记、引导便民服务。导诉员在认真了解人民群众办事的意图后,根据不同情况将人民群众引导到具体办事地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到法院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问题。“热情迎、耐心听、认真办、诚心帮”这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给导诉员提出的十二字便民服务准则,也是每位导诉员司法便民服务的宗旨。 二、创新立案新机制。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该院印制了诉讼指南、执行须知、风险告知书、证据规则等宣传册,放置在立案大厅,方便人民群众索取。设立快裁组,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为提高诉讼效率,由快裁组及时裁决。公示立案服务热线,将立案大厅的电话对外公示,方便群众了解立案的手续和诉讼事项。实行弱势群体立案优先,对于前来立案的老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群体实行优先立案。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立案大厅摆放座椅、饮水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实行阳光公开审理。依托周口法院网这一网络平台,将近期开庭审理的案件公告公示,方便人民群众旁听。除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每个公民持身份证便可参加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全体审委会委员提前介入参加旁听,促进案件公开公正的审理,更提高效率便于案件的及时研究。定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审理,以便于更好的强化监督。定期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旁听案件的审理,更好的以公开促公正。 四、提高再审审查效率。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多头申诉、无限申诉等申诉难问题,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再审审级的规定,从而避免多头申诉。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13种再审事由,予以审查,保障申请人再审的权利。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再审审查期限,从而提高效率。 五、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入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新增的执行措施和制度,从而更开、更好的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深入贯彻执行省法院关于加强涉及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妥善执行好涉及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有关民生的案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坚决予以罚款、拘留,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灵活使用立即执行,对于掌握的稍纵即逝财产线索,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从而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联络检察、公安、监察、工商、国土、房产、人行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形成社会监督合力,运用执行联动机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