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切实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开展“作风强化年”活动为契机,制订实施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作风强化年活动实施办案》,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部门,并强力推出六项措施,把加强工作作风工作落实处。
一是严明纪律、强化管理。要求全体干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禁止上班不上岗、出勤不出力的做法,所有工作人员一律着制服和挂牌上岗,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 二是完善机制、恪尽职守。要求各部门按照百分考核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履行好各自职责,充分发挥“文明窗口”作用,严格落实省高院制定的16条文明用语,19条禁忌用语,摒弃“冷漠、生硬、推诿、蛮横”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官老爷作用,倡导微笑服务。 三是规范程序、提供保障。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程序办理各类案件,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实行繁简分流。有效实施司法便民措施,充分发挥导诉台作用,实行导诉、接访、处理、督查四位一体的司法便民服务,按照最高法院救助措施,有效实施司法救助,简化审批手续,为当事人提供机制保障。 四是集中教育、改进作风。以开展“作风强化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五个一”系列化学习活动,积极推进“五个一”评比活动,形成“忠于法律、履行职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优质服务、敬业爱岗、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杜绝人为拖拉、效率低下、出勤不出力等办事作风。 五是积极运作、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监督作用,邀请社会公信度高在各自工作领域担任要职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等作为监督员,对加强工作作风情况实施全面监督。 六是强化服务、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按照本院制订的“十条禁令”要求,实行无违法违纪承诺制,提高服务质量,彻底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凡因主观原因,办事不力引起损民事件发生者,一经查实,当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