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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开通全方位“绿色通道”彰显司法为民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1 〗
    为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节省司法资源,彻底改变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对前来诉讼的人民群众开通全方位“绿色通道”,实行导诉、立案、审理、执行、监督五位一体的全方位便民服务,受到群众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设立便民接待导诉台。每天由3名导诉员挂牌上岗值班,对来访群众及当事人进行接待、登记、引导,提醒当事人诉讼注意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对办理立案手续及参加诉讼活动的,热情引导到相关业务部门;对来中院上访申诉,或者反映办案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则由“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直接受理并督办,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

    坚持特困弱势群体优先原则。无特殊情况,所有案件务必做到即诉即立,加强电话、传真、邮寄、口头、巡回、网络等多位一体的便民立案方式。对弱势群众及特困群体实行优先原则。设立特殊立案窗口,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弱势群众及经济困难的特困群体实行优先:优先实施司法救助,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只要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审准。优先送达,接到起诉状2小时内办完立案审批手续,8小时内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送达给被告;优先采取保全措施,接到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4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

    建立全程公开体系。公开立案范围、案件种类、立案条件、材料要求、举证要求等,对不予受理的案件,书面裁定中应公开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公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办理进度和结果、承办法官的姓名、举证期限、举证内容、证据交换注意事项;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庭审一律公开,公开告知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旁听案件审理;裁判文书的内容公开载明案件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过程;公开告知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议、异议的过程和作出复议、异议决定的理由;公开答复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疑问,明确时间安排、明确重要内容、明确主要答疑方式、明确案件主办人员、明确案件纠错条件,并将这一公开体系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获取信息。

    实行便民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制度。对于便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制度,对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欢迎社会各界职能及监督部门实施全面监督。对内设立督查督办领导组,加强内部监督。对于人民群众所反映便民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随时登记、接待、审查、立案、审批的办公方式,真正实现人民群众“人人受优待,事事有回音”愿望,使当事人免遭奔波之苦。 

    自全方位便民“绿色通道” 开通一年多来,先后有近2万名群众在这里受到热情接待。90%以上的问题都已得到处理或明确答复。彻底改变了以前“院门口像集会,办公楼内像赶会,院长门口排成队,法官乱忙无机制”的不良状况,受到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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