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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对拟荐郸城法院为全国优秀法院进行考察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05 〗

6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冉国俊、工作人员张春有一行受省高院党组委托就拟定推荐郸城县人民法院为全国优秀法院进行考察。周口中院宣教处副处长刘伟、宣传处副处长周玉国、工作人员李颖陪同考察。考察组与郸城法院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实地考察了该院庭容庭貌和一线干警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郸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温新征就该院近几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他说,近年来,郸城法院在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法院有力指导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当地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提出了“学先进、找差距;建制度、抓落实;保质量、重效果;强素质、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主题、抓好五项建设、争创四个一流、提升一个形象”的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坚持“严管,厚爱,重教”六字方针,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司法为民25条”,方便群众诉讼;实施6项公开,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构筑排民忧、释民惑、护民利、解民难、平民冤五项民心工程,解决人民群众所关注的救助难、执行难、信访难三大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建立乡(镇、办)、村、组三级民调网络,促进社会和谐;实行“五清制度”,清除“损民隐患”;推行案前案中案后服务,促进当地经济和谐发展;建立一个保障、二个借助、三个把握,四个到位的长效运作机制,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达97%以上,缓解社会矛盾和压力;采取五抓战略,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有效地推动平安建设。被最高法院授予“全面法院系统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被省委综治委命名为“全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两次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优秀基层人民法院”。今年116日,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425日,周口市委政法委作出在全市政法系统向郸城县人民法院学习决定。

在座谈会现场,其他党组成员竞相发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郸城法院近几年所发生变化及取得丰硕成果畅谈了自己内心感触,抒发了内心情怀,表达了心声。

座谈会后,冉国俊一行实地参观考察了该院庭容庭貌和一线干警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实地参观考察、与干警交谈、听取介绍,冉国俊一行对郸城法院的整体工作有了更深刻认识、更全面了解。表示,要把这次考察活动形成详尽的书面材料如实上报的省高院,并预祝郸城法院早日步入全国优秀法院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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