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考评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制定了《司法统计工作考评细则》等评比制度,每季度通报制度落实和考评情况,通过建章立制,细化责任,增强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为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培训,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重点,着重学习修改后软件的实际操作方法,做好新旧案由衔接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完善硬件建设,更新统计硬件。严格按照司法统计硬件设备配置要求,配备统计专用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所辖基层法院都能实现统计工作微机化。 四是严格把好关口,确保数据质量。建立了统计台帐制度,每月向院领导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材料,较好发挥了统计咨询职能作用,及时、准确提供各类数据。 五是针对审判实际,加大调研力度。贴近审判实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专题调研,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促进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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