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工作来抓,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适时实施六项措施,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组建维权合议庭。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组成专门的刑事和民事两个合议庭,由政治性强、业务精、素质高、资历深、经验丰富能胜任做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所需要的法学水平及理论政策水评的法官担任审理工作。吸纳了6名高素质的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邀请了5名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并把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增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公信度。 三是严惩刑事犯罪。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重点打击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针对危害严重地带适时召开宣判大会,扩大社会效果。 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切实做到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基础上,对于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并将这一救助措施贯穿案件始终。积极依靠民政部门、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和妇联等组织,向特困妇女儿童节及时发放救助基金。对“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三养案件在优先办理的同时,低保妇女优先考虑法律救济,家庭暴力苗头案件优先排期审理。 五是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开通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有效实施司法便民25条,把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作无条件立案范畴。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进入审判程序。印制“诉讼必知”等宣传册,做好妇女儿童当事人诉讼指导工作。对文化程度不高、对相关法律了解不够的来访妇女热情接待,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免除妇女儿童申请人的担保义务,迅速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自6 项措施以来,1至5月份,该院共依法审理涉及妇女儿童财产、抚养费、赡养费、婚姻家庭、继承等一审和基层法院一审上诉的民事案件86件,审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案件5件,平均办案周期不超过45日,无一例引发涉法信访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