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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色心不死 强奸幼女被判八年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2 〗
    83岁的刘某强奸本村10岁幼女王芳(化名)一案,近日,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作出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年。 

    2008年2月25日下午,被告人刘某以给钱和糖为由,将王芳哄到其家东间床上,强行发生性关系,后王芳回家后,被家人询问后发现王芳被强奸,逐到公安机关报案,将被告人刘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构成了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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