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华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年届72岁的被告人徐某为羊啃麦苗琐事而故意伤人,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2007年12月11日下午13时许,被告人徐某在被害人刘某的麦地西头放羊时,听到刘某骂谁家的羊啃了小麦后,两人对骂并发生撕打,徐某致刘某右肩关节脱位,经鉴定刘某伤情为轻伤。经过耐心的做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徐某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五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徐某年逾古稀,认罪、悔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