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过境迁盗窃案 今朝案发受惩处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8-06 〗
随着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的深入开展,犯罪多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经过公安机关慎密排查,一一被抓捕归案。近日,西华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冯某、冯某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拘役五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冯某某均系西华县李大庄乡冯桥村人。被告人冯某在2000年2月26日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其刑满出狱后,恶习不改。2002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冯某、冯某某伙同他人窜至冯桥村委,将村委会办公室内的两盘铝制电缆线盗走。经鉴定价值2580元。案发后,冯某某将赃物价值款退出。2003年12月22日晚上,被告人冯某伙同他人窜至冯桥村供销社,将村供销社的铁大门盗走。经鉴定价值1380元。2004年正月初七,被告人冯某伙同他人窜至冯桥村王某家,将其两头耕牛盗走。经鉴定价值7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盗窃数额分别达到巨大和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冯某在原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冯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赔,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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