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对周口中院“四个一”办案理念作重要批示 全市法院引起热烈反响 再掀学习实践活动 3月9日,河南省周口市委书记毛超峰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入实践“四个一”办案理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在全市法院引起热烈反响,周口中院立即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传达学习,并以文件形式发出通知,号召全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毛书记批示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开展一次“学习领会毛超锋书记批示精神,深化实践‘四个一’理念”学习实践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实现审判工作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双赢特别是能有效防止上访缠诉案件的发生作为司法活动的首选方式,在摒弃以往孤立办案、盲目下判等传统办案模式的基础上,确立了“四个一”办案理念。即“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制定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贯彻实施,出现了诸多当事人双方服判息诉送锦旗致谢的动人场景,收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市委书记毛超峰重要批示内容是:市中院提出并实践“四个一”办案理念,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体现了执法为民,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希望全市法院系统不断深化、细化,继续丰富完善,提高办案质量,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不断作出新贡献! 批示作出后,市法院党组、中院各部门和全市各基层法院分别组织了认真的学习讨论。一致认为,毛超峰书记的批示是对市法院党组工作思路的最好肯定,是对市法院提出并实践“四个一”办案理念的最好肯定,是对全市法院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周口发展大局开展各项工作的最好肯定,是对深化实践“四个一”办案理念的极大鞭策、激励和鼓舞。 周口中院党组要求,一、全市法院要以学习毛超峰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全面深入地推进“四个一”办案理念的再学习、再深化、再实践;二、通过开展“学习领会毛超峰书记批示精神、深化实践‘四个一’办案理念”学习实践活动,把“四个一”办案理念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每位法官办案的基本准则和价值追求;三、要让“四个一”办案理念深深根植于每一个法官的内心深处,变成每一个法官的自觉行动,促使人人办案出精品,个个案件出良效,努力打造具有周口特色的案件质量品牌。 干警们纷纷表示,一定认真学习领会毛超峰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深化实践“四个一”理念的自觉性,争取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领导满意、当事人服气、群众认可的精品案件,决不辜负市委和毛超峰书记对法院的厚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