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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行政庭为民司法协调结案获民称赞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0-08-23 〗
8月5日上午,冒着酷暑,张甲玉,这位曾经受过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称颂,也曾被当地政府列为重点信访监管对象的西华县城关镇西关办事处农民,来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放起鞭炮,并把一面锦旗郑重地交到中院行政庭庭长齐梅英和承办法官手中。锦旗上书写着“炉火纯青、巧审妙结”八个大字。一位曾经的老上访户,今天却给法院送来了锦旗,究其原因,也正是周口中院严格按照“四个一”办案理念,切实化解矛盾,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内心赞誉的真实写照。

    张甲玉,别看只是一普通农民,在西华县却是“鼎鼎大名”,不仅是因为他曾自费在西华县城修建了迎接香港、澳门回归的倒计时牌,也不仅是因为他积极向全国人大提出的五项建议,更因为他是经常领头“闹事”,被当地政府称之为刺头的一位农民。2006年西华县在新区建设中,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把包括张甲玉承包土地在内的西华城关镇西关办事处面积为62668平方米土地出让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张甲玉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确认政府行为违法并责令政府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接到一审判决后,张甲玉和西华县人民政府均不服,上诉到周口中院。

    承办法官胡文建从案件的实际出发,深入了解当事人纠纷的背景情况,发现张甲玉对西华县进行城市建设还是很支持的,主要还是对土地补偿价款有意见。根据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协同合议庭其他成员,在庭长齐梅英的督促指导下,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协调解决方案。法官们首先抓住问题的第一关键点——政府。由齐梅英庭长直接给西华县曹丙寅县长打电话,经过耐心的解释有关案情,得到了曹县长的理解和支持。承办人又找到张甲玉,给他耐心的讲解国家法律,分析形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努力张甲玉终于同意协调解决。第一关解决了,但最难过的还是第二关。在补偿的具体款数上,双方争来争去,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又是一轮又一轮的做工作,数额你降一点他升一点,反复来回,经过承办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在补偿数额上最终达成了一致,双方分别撤回了上诉和起诉,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同时中院行政庭不忘叮嘱西华县人民政府尽快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使案件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上得到了统一。

    8月4日补偿款送到了张甲玉手中,他按耐不住喜悦之情,连夜赶制了锦旗,第二天就来到周口中院,用清脆的鞭炮和鲜红的锦旗以及自己真挚的话语来表达自己对法院的感激之情。他说:“周口中院行政庭公正执法,真正为我们农民着想,着实做到了为民司法!你们是依法治国的楷模,是人民利益的护卫者,回去后我一定向西华人民好好宣传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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