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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和解 化积怨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7-02-05 〗

一个细雨濛濛的星期天,早上5点,项城法院执行干警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项城市南顿镇某村,将还在睡梦中的张某堵在家中,随即带回了法院。

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某是左右邻居,因张某某的房屋上面搭建的简易房流下的雨水影响了张某的居住生活,两家多次协商不成后,张某一纸诉状将张某某告上了法院。

法庭判决张某某限期拆除简易房屋,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在判决期限内履行义务,张某于2016年10月向项城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法官李春平拿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张某某,可张某某以在外打工为由避而不见,当得知张某某刚从外地回家,便采取了清晨行动。在法院,李法官给其讲解了法律知识,并告知全省开展了打击拒执犯罪的“雷霆行动”,对拒执犯罪布下了天罗地网,使犯罪分子寸步难行,可对其拘留、罚款。李法官用朴实的话说:“邻里之间难免有矛盾,矛盾不可怕,只要大家相互沟通,互相谅解,就能化解矛盾,因为邻里之间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着呢!”迫于法律的威严和李法官的分析利害,张某某当场同意并通知家人拆除简易房。但是,张某某的妻子在家中阻止拆除,后经李法官与该村书记联系,利用其在当地的威信做张某某妻子的思想工作,很快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在李法官的见证下现场拆除,使双方握手言好,多年的积怨烟消云散,互相表示要做长久的友好邻居。此案执行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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