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快点过来,她今天在家里!”2月4日早上8点多,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得知了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
接到线索电话后,项城法院法官立即带着书记员和法警出门,在申请人的带领下,终于找到了和法院“躲猫猫”已久的被执行人齐某,并将其带回法院。 “我现在没钱,给不起抚养费。”“你就是不愿意给!”案件双方你一言我一语毫不相让,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原来,被执行人刘某与前夫齐某2007年结婚,一年后生育一子。2012年,齐某就开始外出务工,既不管孩子,也没有给抚养费。孩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齐某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齐某从2014年5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判决后,齐某开始支付抚养费,但也坚定了她离婚的想法,并于2015年10月离婚。 “希望你们多为孩子着想,不要老是想着已经过去的恩怨。”法官不停地劝说当事人。法官办案经验丰富,他知道要想短时间化解双方的矛盾是不可能的,主要还是进行疏导,让双方以孩子为重,尽量相互理解。法官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解释,告知其维护孩子和自己权利的途径。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齐某分期给付所欠抚养费,并且得到今后只要孩子愿意,她就能和孩子在一起相处的承诺。 法官感叹,对于抚养费、赡养费等涉及亲人间的民生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往往有了矛盾就很难执行,要多下“软功夫”化解心结,少用“硬手段”再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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