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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也是债 赖账法不容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7-02-02 〗

近日法院接到这样的案件,原告周某和被告徐某因为劳务合同纠纷而闹到法庭,起因是这样,原告周某曾带领8名农民工为被告打工,但被告仅支付1000元工资剩下4400元不肯支付,并拉黑原告电话。原告周某为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剩下工资,但被告徐某拒不执行。

由于徐某经常在工地回家时间并不固定,1日早晨6点,王警官接到电话称徐某从工地赶回家中,立即带领执行小组人员前往被告徐某家里将徐某抓捕,被捕后的徐某被带到法院,经过王警官的协商调解,徐某终于同意归还下欠的工资4400元。

这次案件说明,无论欠款多少,只要一天不还就还是老赖,法律坚决维护利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绝不允许任何一个老赖逍遥在外,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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