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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债容易 赖账法不容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7-01-11 〗

110号,法院徐警官接到原告鞠某打来电话,被告知被执行人闫某在市标某处,徐警官立即带领执行人员,前往约定地点,一举抓捕老赖闫某。

事情追溯到两年前,闫某因生意上急需资金周转便向鞠某借了25万元,并打了欠条约定按期归还利息和本金,可是闫某到期时并未偿还,经鞠某多次催还,闫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拖欠至今,无奈之下,闫某将鞠某告至法院,判决书下后,闫某就是不履行规定义务,于是鞠某申请强制执行,这才有了开头的事情。抓捕过后的闫某态度强硬,就是没钱,拒绝徐警官的还款计划建议,于是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将闫某进行15日的拘留。

法律向来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人人平等,不要存在心存侥幸的心理,此次执行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了拒不执行者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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