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彰显司法权威 弘扬孝道传统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7-03-29 〗

近日,我院执行局采取司法威慑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让年身患残疾耄耋老人获得了赡养费,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敬老爱老优秀传统。

家住老城镇的闫某与顾某夫妇,膝下一儿一女。三十年前,其儿子因下河洗澡溺亡,儿媳携孙子又远嫁他乡,紧接着女儿闫某某出嫁另过,平时老两口相依为命。老两口因过去身体很好,能干活劳动,生活还算平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66月,闫某在自家地里干活期间,突发脑溢血,其老伴喊来附近的邻居将闫某送到医院救治,花费数万元。在此期间,其女儿在照顾了十多天后,再无音信。出院后,顾老太即要照顾闫某,又要兼顾庄稼活,体力不支,多次让别人给其女儿捎口信儿,让其帮忙照顾,皆无回音。老两口伤心至极,决定起诉其女儿闫某某。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闫某某承担相应的医疗费8000元及每月生活费300元,不料,闫某某拒绝支付。

法院执行人员仍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促使闫某某主动履行义务,以维系当事人之间的亲情。但朱某仍不配合执行,还寻找诸多借口拒不还款。由于疏通工作实在难以做通,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执行人员对闫某某依法作出了司法拘留的决定。眼见自己被带上了手铐,即将被押送上警车,闫某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提出愿意履行。后执行人员随其共同银行取款,将该案完全执结。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