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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城市公共供水法律知识网络竞赛

〖信息来源:周口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22-06-23 〗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节水用水的意识,为依法严厉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供用水市场秩序,确保城市供水安全,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城市供水企业合法权益,周口市政府办公室、周口市法学会、周口银龙水务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城市公共供水法律知识竞赛。

本次知识竞赛共计60题,满分100分(判断题50道每题1分,多选题10道每题5分),参赛者请于2022年7月5日18时前将答题卡及个人信息(姓名、邮箱、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hnzkfxh@163.com,标题注明“城市公共供水有关法律知识竞赛”。对答题成绩优异者进行奖励,名次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纪念奖若干,7月20日前工作人员将与获奖者联系,并发放奖品及荣誉证书。

1-2

试题部分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50分)

1.未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私接管道的是违法行为。

2.如遇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盗水的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3.盗水量是根据窃水管径及供水压力测算的最大流量乘以盗水时间确定。

4.盗水时间以盗水人员承认时间为准。

5.教唆、为他人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提供条件和帮助,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7.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职工内外勾结,为他人盗水提供条件或帮助的,企业内进行处罚即可。

8.用于各项建筑用水的按12小时计算每日盗水时间。

9.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是违法行为。

10.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是违法行为。

11.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无需再处以罚款。

12.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

13.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14.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15.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16.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17.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18.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再考虑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19.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20.应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21.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22.应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3.新建居民住宅仅需按照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24.城市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当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25.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26.城市供水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源,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源。

27.对磁卡水表的磁卡非法充值后盗水的行为应给予相应处罚。

28.不可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或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盗水。

29.不可拆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用水计量装置后直通盗水。

30.可以经过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接管道。

31.非火警不可使用城市公共消防栓取水和无表防线装置。

32.盗水金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处罚。

33.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

34.隐瞒真相骗取批准或擅自改变用水性质造成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水费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35.盗窃城市公共供水有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市技术监督部门查处。

36.对打击盗用水行为有关计量技术鉴定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鉴定。

37.教唆、为他人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提供条件和帮助,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8.尚未构成犯罪的盗水行为,由公安机关进行口头教育即可。

39.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有权向城市供水管理部门举报盗窃水的行为。

40.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和供水企业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41.无证的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得到相关单位认可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即可开工。

42.违反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城市供水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3.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处3000元以上罚款。

44.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处1万元以上罚款。

45.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处非法所得1—3倍罚款。

46.非居民用水不得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47.用户或者供水企业发现水表损坏的,供水企业应当免费更换水表及附属设施。

48.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供水、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应当每天公开城市供水水质信息。

49.用水户为达到不交或少交水费的目的,采用隐蔽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不计或少计用水量的行为,即为盗用城市公共供水。

50.擅自开启公共消火栓盗用城镇公共供水,可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二、多选题(每题5分,共50分)

1.城市节约用水坚持什么样的原则?

A.治污为本

B.节流优先

C.科学开源

D.综合利用

2.给水系统由什么设施所组成?

A.取水

B.输水

C.水质处理

D.配水

3.供水价格按照什么原则定价?

A.保本微利

B.经营用水合理定价

C.生产用水合理定价

D.生活用水合理定价

4.用水户盗用公共供水的应如何给予处罚?

A.对单位可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B.对个人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C.公安机关口头批评教育

D.盗取公共供水量的双倍进行处罚

5.一般供水有哪几种形式的叶轮?

A.封闭式

B.半开式

C.敞开式

D.开孔式

6.“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向居民和单位提供哪几项建设用水?

A.游玩

B.生产

C.经营

D.生活

7.供水管理部门可按照下列哪些有关规定给予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

A.《供水条例》

B.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C.周口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8.以下列哪种方式阻碍执法人员进行用水检查的,构成犯罪。

A.暴力

B.威胁

C.谩骂

D.侮辱

9.每日盗水时间按8小时认定的行业有下列哪几个?

A.经营服务

B.特种行业

C.工业

D.行政事业

10.下列哪些有权向城市供水管理部门举报盗窃水的行为?

A.公民

B.法人

C.其他组织

D.外国人


答题卡下载:周口市城市公共供水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答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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