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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企业解难题】鹿邑法院1个月执结涉企案件24件163万元

〖信息来源:鹿邑县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21-04-02 〗

自3月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为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经过1个月努力,共计执结申请人为企业的案件24件,执行到位金额163.68万元,此项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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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某建材公司与胡某商砼买卖合同一案,双方签订了价值23万多元的商砼买卖合同,但是胡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3月2日,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系统受理后,执行法官当天立案、当天发起查控措施、当天冻结被执行人财产,当天就执结了案件,赢得了涉案企业赞誉,并为执行法官送来了一面书有“执行力度最强 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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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某汽贸服务公司分期付款卖给了朱某一辆价值44万元的欧曼汽车,朱某支付了首付款13.1万元之后,在银行贷了30多万元,由该汽贸公司担保。期间,由于朱某没有按期还款,该汽贸公司为其垫付了14万多元。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朱某偿还鹿邑县某汽贸公司银行贷款垫付款14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该案于2月22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将朱某传唤至法院,但朱某态度非常强硬,说“不还款能把我怎么样”,且有抗拒执行过激行为。经履行审批手续,决定对其罚款1万元,并于3月30日将案款17万多元执行到位,维护了该汽贸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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