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实效,突出营造严打氛围,近日,沈丘县检察院主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张军,对一起抢劫、敲诈案件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被告人周某,男,现年36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周营乡周营行政村人。1992年曾因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8年10月,因打架被劳教3年;2003年12月2日,因涉嫌抢劫、敲诈勒索批捕在逃;2007年7月,在浙江平湖抓获归案。 沈丘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该案后,认为该案涉嫌抢劫、敲诈勒索两个罪名,被告人有前科,曾经“两进宫”,且系批捕在逃后抓获的,很典型,对其成功公诉对正在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主管公诉工作的检察长亲自审查该案,并决定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此举得到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电视台的关注,分别指派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庭审当日,县法院主管刑事的王灿邦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县政法委有关领导到庭观摩指导,县电视台对庭审进行了全程报道。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经合议,沈丘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当庭作出了宣判。 该案的庭审情况制作成专题节目,在电视播出后,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