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沈丘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强势推进城区平安创建的同时,重心下移,以动静结合的方式,主动出击的态势,专群结合的模式,着力从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更多层面上构建以点布控、以线织网、以面覆盖的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探索出传统农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堵塞了犯罪漏洞,破解了治安难题。 一、以警政合一建设为切入点,强化治安防控“点”的突破 沈丘百万人口居住在农村,破解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难题。创新警务战略,推行警政合一。县委、县政府选准警务室建设这个载体,立足乡镇职能转变,着力整合乡镇在编人力资源,把乡镇干部充实到警务室,下沉到政务区,使他们不但要抓好为村民服务、发展经济、计划生育等工作,而且更要参与治安巡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宣传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每5-7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政务区,在政务区工作中心地带或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一个警务室的规划,在全县农村建立了116个高标准警务室。每个警务室由1名乡镇班子成员负责,1-2名公安干警入驻,并以包村干部为主体,把乡镇1/3的干部派驻到警务室,使每个警务室、政务区乡镇干部不少于5人。同时,县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劳动岗位,从部队复退军人和警校毕业未上岗的学生中招聘136人,充实到27个中心警务室。警务室办公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每个警务室乡镇每月拨付1500元,县每年以奖代补5000元。仅3月份,县委、县政府就拿出17.5万元以奖代补35个达标警务室,并一次性投资150万元,为中心警务室购买了30辆巡逻面包车及其它设施。 警务室作为受理群众报警、带领群众治安巡逻、保一方平安的一个最基层、最直接、最有效的平台和基地,依托“点”的强化和扩张,将治安防范的“桥头堡”不断向农村深入,向群众身边延伸。驻守人员白天深入辖区,处理政务,体察民情,掌握治安防范动态信息,夜晚负责辖区治安巡逻,加强对村级治安巡防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不仅有效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而且拉近了干群、警民关系,更打击、震慑了犯罪。警政合一运行以来,全县警务室共受理群众求助1000余次,为群众办好事2000多件,并协助或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8起,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29人。今年3月28日,白集镇警务室巡防队员在巡逻中发现一可疑车辆,通过盘查,一举抓获了5名准备去杀人抢劫的雇凶,及时避免了一起血案的发生。 二、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主线,强化治安防控“线”的畅通 当前社会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不但社会矛盾纠纷的总量增大,而且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增强。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层层化解新形势下与日俱增的人民内部矛盾。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这个关键,着力构建乡、警务室、村、组四级排查调处网络,重点化解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实现了农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沈丘县按照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奖惩兑现的运行机制,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整合乡镇各部门力量,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于一体,每天1名乡镇班子成员带班,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双向承诺制,及时调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下访巡访,驻守警务室的人员平时走村串户,每人随身携带一本民情工作日志,对排查受理的矛盾纠纷主动调处,及时消除了各种不安定因素。行政村民调站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村民组民调员由村中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的村民担任,并坚持10天开展一次民情调查和纠纷排查。与此同时,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政法系统排查出的32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一明确包案领导和包案责任人,实行一包到底,十天一汇报,一月一小结,有效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和久拖不决的案事件。目前,全县农村排查受理的412件各类矛盾纠纷,绝大多数都在行政村民调站或乡镇调处中心得到了化解,调成率达98%,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特别是检察机关把检务工作融入大民调格局,依托乡镇调处中心和行政村民调站,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便民服务站,开创了检务工作进行政村的先河,有效减少了有理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全县未发生一起在京、在省、在市有较大影响的恶性上访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以群防群治为着力面,强化治安防控“面”的扩延 人民群众是治安防范的主体,群众参与是搞好平安建设的根本。由于打工经济浪潮的冲击,面对农村留守的绝大多数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县委、县政府多策并举,力促群防群治扎实推进。 沈丘县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建设活动,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他们的平安建设参与意识,因地制宜引导他们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治安防范的新路子,全县平安农村创建覆盖率和巩固率稳步提升,治安示范村达到238个,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一是推行治安有偿承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和花钱创平安的理念,在乡镇政府驻地及企业所在地,推行治安承包制,即承包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协议,承包本地治安工作,经费由乡(镇)直单位、居民、业主每月各出10元。单位、居民或商贩的财物被盗,由承包人予以赔偿被盗财物总价值的80%。有偿承包试行以来,乡镇及企业所在地的治安、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0%,群众比较满意。目前,全县280个行政村实行了该制度。二是推广“明亮工程”。全县216个行政村、自然村主要路口和胡同都安装了路灯。为此,群众称赞:“每户每月一元钱,村村都能亮一年,小偷小摸进村难,明亮工程保平安,农民致富路更宽”。三是建立各种形式的“治安巡逻协会”,组织群众本着有人出人、有钱出钱的原则,自愿结合,自我巡逻看护。纸店等乡镇成立了村口护村队,周营等乡镇成立了胡同巡逻队,范营等乡镇推行了“十户联防”,石槽集等乡镇采取了“中心户长”,新安集、老城等乡镇部分村还根据农闲男劳力外出务工挣钱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女子巡逻队。四是实施技防工程。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县242个行政村广泛安装了价格在20元至50元之间的“气死贼”、“电子狗”等报警设施。五是经营无形资产。如付井镇发动在外人员捐款用于平安建设,明确规定捐款一万的,给予刻碑纪念;捐款二万元以上的,可购买行政村主街道的冠名权,以自己的姓名命名为“xx平安大道”。仅此一项,该镇现已募集资金37万元,并全部用于治安巡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