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在日常车辆管理中,通过扣紧“车辆配置”、“用车区间”、“车辆耗费”、“人员思想”四根弦,编织紧密的安全网,有效防范了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扣紧“车辆配置弦”,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在车辆配置上严格按照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做到车尽其用,针对业务用车频繁的部门配备专职司机,没有专职司机的部门由熟悉车辆情况的干警驾车,一方面保障了公车公用,另一方面杜绝车辆闲置和浪费的情况。 二是扣紧“用车区间弦”,通过规范用车的时间区间和空间区间有效实现了对车辆使用情况的掌控,沈丘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定严格的用车规范,通过规定节假日所有公车一律停放到检察院,部门车辆外出办案须经分管检察长同意并备案等措施确保对车辆的24小时监控。院监察科不定期地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县城巡查车辆乱停乱放情况,进一步促使干警规范用车。 三是扣紧“车辆耗费弦”,计财科对全院车辆油料费用及车辆损耗情况进行统一监管,按月按额派发油料费并对所有车辆上月费用情况明细进行公示。定期对所有车辆车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是紧扣“人员思想弦”,首先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有关车辆管理制度;其次通过干警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渠道对干警进行车辆安全教育,提高干警安全意识;三是时刻进行安全警示,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随时提醒干警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情况的发生,保障车辆安全,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赵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