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全县政法干警的工作作风,密切警民关系,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县委政法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全县政法干警开展“五个一”活动,实行每名干警分包一个行政村(居委会),在所包行政村(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座谈会;每月举行一次普法宣传教育;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至少掌握1个案件线索;每月征求一次村民对本村治安状况意见(年内不少于100人);每月帮助群众办一件实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幅度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数这一工作目标,切实帮助群众消除治安隐患,构筑治安屏障,确保“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政法干警参与平安沈丘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沈丘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个一”活动的开展,使全县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迅速好转和警民关系的融洽和谐,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指数达到95%以上,确保政法干警的形象得到明显改善,确保全县行政村(居委会)达到平安示范行政村(居委会)的标准,努力创建平安沈丘。 三、主要职责 分包行政村(居委会)的政法干警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听民声、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每月都要抽出一定时间到所包行政村(居委会),认真开展以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的“五个一”活动,进一步加快推进创建平安示范行政村(居委会)进程。重点从源头上预防、从源头上治理,切实加强治安防控体系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防范、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从根本上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使绝大部分行政村(居委会)实现“零发案”。 四、基本任务 (一)抓好经常性打击。协助所分包行政村(居委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斗争,适时开展集中打击,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采取个别交谈、入户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箱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确保各类案件发案数有明显下降,各类案件破案率有较大提高。 (二)抓好治安问题整治。协助所分包行政村(居委会)广泛动员群众,认真排查治安问题和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对宗族势力影响大、黑恶势力横行、社会治安混乱的地方,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限期改善治安局面。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助所分包行政村(居委会)健全民调组织,充实民调人员,选用村民小组长、党员骨干、治安积极分子担任民调信息员。认真摸排不安定因素,及时开展调处化解工作,提高调处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矛盾纠纷的调处率达到100%、调成率达到98%以上,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及时化解信访案件,对已受理的案件认真进行回访,确保群众满意。 (四)抓好治安防范。协助所分包行政村(居委会)成立10人以上的治安巡防队,指导巡防队开展工作,提高巡防队的工作效能,坚持常年昼夜巡逻。构筑起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 (五)抓好综治宣传。协助所分包行政村(居委会)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督促行政村(居委会)刷写3-5幅平安建设固定墙壁标语,设立法制宣传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确保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建设。 (六)抓好便民利民举措。在所分包行政村(居委会)发放警民联系卡,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动上门服务,搞好跟踪服务和代办服务,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交办的事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五、具体要求 (一)一把手负总责。县政法各部门的一把手是开展“五个一”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从班子成员做起,全警动员、全员参与。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分包,并经常听取这项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要想办法解决工作中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处理好包村与单位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干警履行工作职责。分包干警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认真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不折不扣地落实“五个一”内容,深入分包行政村(居委会),了解治安形势,消除治安隐患,构筑治安屏障,尤其要夯实民调工作、技防工作、巡防工作等基层基础重点建设工作。同时,每名包村干警都要认真填写“包村工作日志”,以便检查验收。 (三)创新督导方法。县委政法委组成督导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将督导检查情况与年底考评挂钩。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从工作中发现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同时,县政法各部门也要成立督导组,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五个一”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对“五个一”活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县政法各部门包村干警要加强与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包村乡镇干部、行政村两委班子的沟通与联系,做到思想上合拍,工作上携手,达到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问题的目的。同时,千方百计整合各种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斗争,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实行奖优罚劣。对“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县委政法委实行一月一督查,半年一小结,年底对活动情况采取查看记录、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和进行安全感调查等方式予以考评。包村干警与所分包行政村(居委会)的工作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并与干警晋职晋级评先挂钩。对领导重视、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包村干警予以表彰和奖励;未达标的单位、个人,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档次,取消晋职晋级和一切评先评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