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因17岁时的一场车祸失去了一条腿,身体恢复后自认为前途无望,自暴自弃,走上了盗窃的犯罪道路。1995年就曾因盗窃被判刑2年,出狱后仍偷鸡摸狗,并以小恩小惠笼络一些未成年人,一起实施盗窃,吃喝享乐,成为当地一害。在今年打击“两抢一盗”斗争中被抓获后,谢某一直认为自己是残疾人,没有生活来源,盗窃是生活所迫,拒不认罪。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时,公诉科承办人及时了解、把握谢某的思想动态,细致耐心地对其讲政策,释法律,并针对其年轻、身体好的特点,设身处地为其着想,帮助为其规划未来生活。谢某幡然悔悟,对自己游戏人生的行为后悔不已,不但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日前,谢某被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谢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