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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郸城县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7 〗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郸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繁荣的市场秩序,积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

    一是设立消费纠纷合议庭。抽调民商事和消费者权益纠纷方面的资深法官,组成消费纠纷合议庭,做到审理消费纠纷案件的
    高度专业化,保证消费纠纷的公正审理。
二是开设消费纠纷绿色通道。对消费纠纷案件,开设绿色通道,采取及时受理、依法快审快结的得力措施,保证消费纠纷的高效办结,最大化实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厉打击坑农案件。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三农”,该院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等严重侵犯农村消费者权益的犯罪分子,维护农资、农产品市场秩序,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是确立平等保护原则。该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消费者都平等对待,平等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买卖双方一律平等对待,对处于弱势的消费者积极保护,对坑骗商家的消费者也给于相应制裁,维护和谐的买卖关系。

    五是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市场繁荣。消费纠纷合议庭积极吸收消费者协会的成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等工作,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成员了解消费者、专业技术好的特点,力争做到调解结案,达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促进辖区市场经济的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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