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郸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学习。党组书记、院长温新征动员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法工作报告,深入领会工作报告的精髓,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报告的要求上来,全力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该院在深入学习最高法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提倡树立“五种意识”将报告的精神落在实处,积极为辖区的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树立公正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加强法院的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官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进而影响、提高当事人和群众的法制意识。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司法为民的宗旨,树立公正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树立和谐意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刑事审判要宽严相济,坚持依法严厉惩罚严重刑事犯罪与依法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相结合,“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民事审判要调判结合,坚持平等保护和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注重协调,坚持监督、维护和协调相统一的原则,维护和谐的“官民”关系。执行工作要破解难题,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做到有能力及时、无能力想法、暴力抗法受到法律的制裁,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 树立民主意识,努力消除裁判不公。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改进和完善便于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工作机制,确保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继续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大力弘扬司法民主。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和执行难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机制切实解决一些案件裁判不公问题。 树立创新意识,大力推进法院改革。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人民法院改革,优化法院内部职权配置,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大力推进审判委员会的改革,设立民事、刑事专业组,继续完善审委会“又判又审”的工作机制,提高大要案办结的效率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基层法院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实行从立案倒执行回访的全程便民机制,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化执行改革,进一步落实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实现公正、高效司法。 树立人本意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坚持“凡进必考”的选人制度,落实“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建立竞争有序、严肃活泼、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完善法官廉政绩效档案,加强法官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实施文化育院方略,采取各种形式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全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坚决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廉洁。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司法效率,为公正高效解决纠纷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