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便民、惠民、利民的原则,把处理涉法信访案件解决好信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来作为实现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必须达到的目标。 该院在对已受理的涉法信访案件严格落实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定标准,包处理“五定一包”责任制的同时,针对信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实施“接访、约访、巡访、回访”制度,确保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接访”是由法院全体领导班子及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在县中心大街每周进行一次大接访活动,受理涉法信访案件;约访是根据信访群众举报信件及暂不能来院的实际情况,约定时间、地点,派专人与信访人员见面,进行专门访谈;“巡访”是法院抽调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基层人民法庭或村委会,当场受理群众举报,现场解决问题;“回访”是对已妥善处理的涉法信访案件,派人到信访群众家中进行调查询问,帮助解决其当前存在的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