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郸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合理配置资源,发挥司法效能,有效实施6项措施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队伍加强制。补充10名在职干警充实到基层法庭,并对其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充实法庭队伍。鼓励在职法庭工作人员参加自考、脱产学和专职培训,凡参加司法考试过关的人员,住宿费、书籍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二是待遇倾斜制。按照方便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的原则,根据工作人员在法庭锻炼的年数,按月给予60元、100元等不等数额的补贴。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提拔、晋升与任职必须在基层法庭工作年满3年以上,在解决正副科级时,基层法庭正、副庭长优先考 虑。 三是条件改善制。在院机关用车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确保一线法庭办案,8个基层人民法庭皆配置了桑塔纳、长安之星等办案用车,安装了电脑、空调和程控电话,整修了厨房、卫生间,设置了书房、阅览室,购置了健身器材,以此方便干警的工作和生活,使之安心法庭工作。 四是法庭扩建制。根据基层法庭建设思路和实施计划,使法庭建设达到“布局合理,方便诉讼;立足长远,功能突出”的要求,采取法院与政府共管的办法,先后投资近100万元,城郊、宁平两个基层法庭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必将为司法为民工作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五是方便诉讼制。为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办案成本,要求基层法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开庭、就地办案活动。实行预约立案、当天送达“一站式”服务。从形式到内容实行立案、流程管理、案件旁听、裁判内容、措施依据、复议告知、判后答疑、审判监督8项公开。 六是制度管庭制。为加强法庭制度建设,达到制度管庭之目的,按照院党组统一安排和部署,各基层法庭皆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绩效考评、廉政考核、纪律作风考核、目标责任等各种制度,并作为任用、提拨的参数,形成严有标准,评有依据,抓有规定的管理机制。 自该院实施六项措施加强基层法庭基础建设半年来,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基层法庭的办案效率,8个基层法庭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326件,结案率在90%以上,调解率达60.15%,平均结案周期不超过30日,无一例因审判不公而引发涉法信访现象,社会职能部门受理干警违法违纪案为零,有效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