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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实施“阳光工程”提高司法透明度

〖信息来源:郸城县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6 〗

    公开审判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人民法院的审判原则,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和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而司法公正又是公开审判的核心目标。郸城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落实“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公开审判的基本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促进公开审判,有效提高司法透明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建章立制为审判公开提供制度保障。根据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实施《郸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公开审判原则的实施细则》,详细规定法院各庭室、单位、法官落实公开审判的义务、职责和措施,使公开审判原则更加有据可查、有章可依。

    二、全面告知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该院在立案庭的醒目位置放置公示牌,将立案条件、法律文书、诉讼费用等六方面的内容详细列明,履行全面的告知义务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公开公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

    三、实施案件查询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通过立案庭、各业务庭室、电话和电脑查询系统,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让当事人随时都可以了解案件办理的进程和结果,加强了办理案件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落实,使效率成为能感受到的高效。

    四、严格要求法官切实履行相应职责。该院除了要求法官对当事人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外,更是时时强调法官严格履行释明、诉讼引导、风险告知和判后答疑等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让司法权威成为被认同的权威。

    五、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制度。除案件审判前向社会公告案件情况,邀请群众旁听案件外,还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制度,明确承办部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有一定影响力或关注度的案件庭审,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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