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把接受人大监督,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与建议作为改进法院整体工作的“治弊”良药,不断拓宽人大代表联络渠道,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联络办公室,制定实施了《郸城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施细则》,对联络的意义、目的、职责、方式、办法、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用长效运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该制度要求全体干警在与人大代表联络过程中,理念上做到四个坚持,工作上做到四项要求。即坚持接受监督就是关心爱护理念,坚持人大代表关注案速办办好理念,坚持人民代表满意是工作目标追求理念,坚持工作方式和工作策略不断创新理念;要求省、市、县三级人大代名册逐个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到法院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解决情况,及时发放征求意见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