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庭是基层的“基层”,植根于人民群众中间,处在促进社会公正、保证社会稳定的最前沿、又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第一线,承担着大量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础,是联系群众的纽带。人民法庭的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声誉、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好人民法庭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意义重大。但目前很多基层法院的基层法庭,审判力量非常薄弱,给基层审判工作和民事调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履行,也不可避免的影响了人民法院总体形象。 以项城法院为例,项城市管辖21个乡镇和办事处。人口近120万。法院原设有水寨、南顿、丁集、官会、付集、老城、孙店、贾岭等八个法庭,2005年又增设李寨法庭,共有干警30人,其中法官14人,书记员16人。有的法庭只有一个庭长和一个书记员。甚至只有庭长一个光杆司令。其中只有3个法庭能够组成合议庭,而且集中在离城区较近的乡镇,我院基层法庭建设在近年来有了长足进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基层法庭审判力量仍然薄弱,机关人员相对臃肿,而且很多人都宁愿呆在机关闲着,人浮于事,也不愿意下基层法庭,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法庭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形象不佳,地位不高。 基层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设在基层乡镇,是为了方便诉讼,并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服务。在人员选择上,应当派有经验、有耐心、素质好的人员担任基层法庭负责人。但实践中,在基层法庭人员选择和任用上,一般是新来的人员,庭长是从本院庭室中提拔的比较年轻的审判员干警是新进的大学生活部队转业军人,办案经验和社会经验相对不足,对当地风土民情了解不够,在办理案件中不能够与当地基层政权有机结合,不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就案办案,忽视民调作用,导致案件调解结案率不高,判决案件不能够通俗释明,社会效果不好。而且部分基层法庭庭长认为基层工作琐碎繁杂、辛苦,此外还有思想上的重压和观念上的不平等,人在曹营心在汉,不能做到以庭为家,有过渡一下尽快离开的思想。群龙看首,导致审判人员也不能够安心工作。工作人员不能扑下身子,切实为百姓办事,结果丧失了群众基础,渐渐的就失去了公信力,群众不了解基层法庭的职能作用,不相信基层办案人员的能力,基层党委政府不信任,不支持,对法庭的工作视而不见,有的乡党委甚至认为有法庭是个负担,形同虚设,甚至不如没有。 (二)、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差,办案经费紧张,办公条件差 法院下设的基层法庭基本上都有集办公、住宿于一体的综合办公室。但项城法院的基层法庭大部分是由乡政府拨给部分房屋,有的还在乡政府院内,与其他单位合署办公,没有专门的审判庭,且法庭办公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有些法庭的房屋已明显老化甚至成为危房。其中付集法庭是乡政府专门兴建的专用办公楼,符合现代化办公标准,但由于建房时和建筑商未充分协商,未及时给付工程款,建筑商竟然将法庭大门锁上,法庭人员只好撤回法院借房办公。李寨法庭自设立以来,只有两间破旧的办公室,连基本办公设施都没有,乡政府让法院解决办公用品,法院因经费困难,一直未能解决,至今仍借房办公。现代化的办公电脑、交通、通讯工具更无法配备,目前9个基层法庭,只有两个法庭有破旧的昌河车,且近乎报废,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对人民法庭法官队伍的稳定产生很大影响,法庭物质装备建设的任务相当繁重。 (三)、基层法庭属地管辖混乱,有的法庭根本没有案源 虽然近年来民事案件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但因为法庭人员少,很多群众有种崇上心理,认为法庭受理的都是简易案件,认为自己的案件都是大事,并想当然的认为法院可以管住法庭,不如直接到法院起诉,法庭收案大都属于简单、标的相对较小的案件,收取的诉讼费也少,有的案件甚至出现“赔”钱办案的现象。没有收入,也没有成绩,干警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导致基层法庭案件数量少、交纳诉讼费少,出力不出政绩,从庭长到干警都没有信心。 (四)、基层人员待遇低,生活待遇不到位 基层法庭交通不便,生活条件比较艰苦,没有伙房,干警吃饭问题无法解决,而且住宿条件差,大多数干警家都在市内,家庭无法照顾,后顾之忧不能解决。且基层法庭经费困难,收入少,法庭干警旅差费无法报销,在工资少奖金低的情形下,还要多支出往返交通费用。法院因经费紧张,下乡补助标准低,且不能及时发放,造成部分干警经济负担加重,生活困难。处于办公没有桌、吃饭没有锅、开庭打游击、住宿没有窝的困窘状态。 (五)、基层法庭干警在提拔选用上没有优势。基层法庭被认为是领导不重视,案件小、水平低、待遇差的单位,并且由于法庭干警接触不到领导,领导无从全面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德能勤绩,在干部提拔方面也处于劣势。基层干警也普遍认为自己像后娘的孩子,无人关心无人问,由于上述问题,使优秀人才不愿到基层法庭工作,谁下基层,都有种被充军发配的感觉。基层法庭存在以上困难和不足,造成诸多弊端:一是使审判流程管理难实施。法庭人员少,立、审、执很难分离,都由本庭包办,甚至一人到底,开庭、合议、送达时间的随意性大,审判程序混乱,不符合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案件质量没有保证。二是法庭管理制度难落实。有的法庭只有一、两个人,管辖三、四个乡镇,在不驻庭的乡镇没有巡回办案点,有时需到巡回办案点开庭审理时,法庭就无人值班,甚至锁门化,不利于方便群众诉讼。三是党的组织活动难开展。项城法院九个基层法庭由于人员少,支部活动开展少,开支部会议需回到院内,由于案件及人员原因,更是很少开展党的活动。四是内部监督难实现。法庭人员办案立、审、执一竿子到底,案件的诉讼费、标的物不能实行专入管理,权力高度集中,缺乏监督。五是突发事件难处置。特别是面对执行突发事件,法庭人员少,力量薄弱,不易及时有效处置。导致越级上访、群访、甚至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给当地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很大隐患。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在摸清法庭的问题症结后,项城法院党组经过研究,大胆提出了“感情向基层倾注,经费向基层投入,政策向基层倾斜,资源向基层聚集”的工作思路,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资金向基层法庭倾斜,打好物质基础。 根据上级法院建设标准化法庭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情况,今年项城法院预计投入200万元对基层法庭的审判及生活设施进行新建和改建,并积极配备交通工具和办公、通讯设备,使基层法庭的办公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其中100万元用于新建秣陵中心法庭。并争取国家政策和当地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的支持,加强法庭物质装备建设。对于当地党委不支持的法庭,根据情况,进行撤并。同时,还要对撤并法庭的资产进行有效处置,集中资金搞建设,合理化解历史债务。使法庭有一个规范的审判、办公场所,并逐步添置和更新办公桌椅,配备电脑,车辆,改善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在两年内,从硬件到软件,从基础建设到人员,把项城法院的基层法庭建设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法庭。 二、做好警力下沉工作,大力充实基层审判力量。 项城法院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制定措施,要求男45岁女40岁以下,凡是过去没有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干警,除特殊情况外, (把夫妻分居,离异带子女生活,和家中有长期病人需要照顾得列为特殊情形,可以自愿申请下乡)一律下基层最少工作2—3年,成绩优秀的方可考虑回院工作。对于新进人员,除特殊专业人员外,必须在基层法庭工作满2—3年后方可考虑回院工作。把有没有到基层法庭工作过作为以后提拔任用的硬件。这一规定彻底打破了项城法院多年来能上不能下的现象。经过三天的动员,有百余名干警踊跃报名,党组经过认真研究,最后精心挑选了34名政治强、业务精、有创新能力的年轻骨干法官到基层法庭锻炼,鼓励其勇挑重担,建功立业。另派58余名兼职民调指导员和民调员,积极参与并协助基层法庭开展庭外调解工作,现各乡镇平均有4名以上干警开展审判工作,每个法庭至少有三名审判员,均能组成一个合议庭审理案件。这样既充实了基层力量,也让以后充当重任的审判人员有了基层历练。更有了群众基础,积累处理群众纠纷的经验,增加审判调解的耐心。也为下一步的大民调格局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在政治待遇上倾情基层人员,各项待遇向基层法庭倾斜。 对于干警的提拔任用,项城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工作成绩显著的,在同等条件下,凡现在人民法庭工作的或过去下过乡现在又要求下乡的审判员优先提拔副庭长,副庭长优先提拔庭长;基层法庭的副庭长或庭长缺位时,原则上在基层法庭的人员中提拔;院内庭室正副职缺位时,原则上在基层法庭的人员中选拔;过去下乡满2年现在又下乡任庭长的,优先解决正副科级待遇,优先推荐进党组。全院民事调解工作做得最好的法庭,将推荐其负责人进入院党组,对于民调工作突出的干警,将优先提拔任用。解决职级待遇时,优先考虑基层法庭人员。即在晋职、晋升和评优、评比中对基层法庭的干警优先考虑。 四、提高基层干警生活待遇,关心干警生活,增加下乡补助,解决干警后顾之忧。 项城法院经党组研究,制定了如下措施:按照下乡远近程度,确定每月下乡补助标准: 以 目前,警力下沉工作已全部结束,下基层干警已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其他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五、抓好法庭业务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警司法素养。 基层法庭许多法官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只是在法学理论上尚有欠缺,但由于他们面对大量琐碎繁重的审判任务和生活重担,基层法庭干警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干警还不尽如人意是现实问题。因此我们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优先安排基层法官到上级法院系统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并在时间和经费上为他们创造条件,为法庭购买必要法学讲座录音录像教材,提高他们自学的可行性和积极性,并加强法庭干警业务技能培训,每年我院都组织法庭干警进行两次以上庭审观摩,今年将增加活动次数,并组织审委会委员参加旁听,为审判人员提建议,并进行评比,并用以会代训等形式点评或讲解裁判文书,通过强化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庭干警业务技能。以探讨更切实可行便民的审判方式,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同时还积极鼓励法庭干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党组研究决定,对于今年参加国家司法官考试的人员,在学习时间上给保证,工作安排上给予照顾,并规定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将给予现金500元的奖励。在拿到资格证书后立即研究提请任命审判员。并根据绩能情况决定是否任命副庭长职务。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探索和完善法庭队伍管理体系,强化法庭干警培训和廉政教育,法庭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整体形象明显改观。 六、加强领导,规范基层法庭管理体系;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基层法庭审判和执行效率。 结合当前基层法庭工作实际,建立党组成员联系法庭制度,每个党组成员分包两个法庭,指导和协助法庭工作。党组成员至少两周内到对点基层法庭调研一次,并将调研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汇报,并讨论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首先规范法庭审判工作,加强法庭审判流程管理。法庭直接受理案件由院立案庭统一编号立案登记,进行审限跟踪和流程管理,强化审判监督庭职责,所有案件在归档前均要送司法监督科审查,对案件的程序、实体处理全面审查一遍。其次,以简易程序、调解为审判工作重点。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都是平常事,琐碎而繁杂,大都标的不大,诉讼利益相对较小,对于老百姓来说,在公正的基础上,诉讼过程简便快捷是最大的需要;对于基层法庭来说,大量的案件也需要高效率。因此,简易程序的大量适用是必然的,在现实需要的基础上,基层法官要以简易程序为审判重点,不仅积极主动地适时使用,还要不断探求简易程序的创新发展,注意完善简易程序的操作,为当事人提供既保护其合法利益又简便快捷的司法救助途径。再次是加强对法庭执行工作的统一领导。法庭审理的案件,需强制执行的,原则上由各法庭执行,但涉及被执行人是乡(镇)、各部门、企业、法人、村级组织的以及跨辖区执行的,法庭执行3个月未执结的案件,一律由院执行庭统一组织执行。四是规范法庭日常庭务管理。加强对法庭值班、考勤、财务(诉讼费、及时化解,有的发展成为群体性上访事件,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根据这种情况,今年四月份,项城法院的李和鹏院长把他在郸城法院工作期间创造的在全国已经叫响的五步教育办案法,引申开来,在全市建立健全市、乡、村、组四级民调网络,并提供了详实的实施意见,报请市委政府讨论实施。上级领导非常重视并给与大力支持,当地党委政府也很欢迎,现在已经在秣陵南顿等镇展开试点,计划下半年逐步推行,我院民调工作人员已经到位,其他乡镇部分村也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现已形成大民调氛围。基层法庭应当把握这一契机,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结合实践创新调解规范和方法,把审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并把调解促进司法和谐工作作为基层法院的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