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圆桌审判”效果好
〖信息来源:项城市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11 〗

我国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为便未成年人的保护规范化,国家相继制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都从不同角度给予法律上、政策上的保护,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集中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的方针、政策。
项城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在宣传执行这些法规的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坚持刑罚适用的指导思想,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庭审中,实行了“圆桌审判”方式,也就是不在审判庭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人围坐在桌边进行审理。这样,少年被告人对法庭审判的神秘感、恐惧感有所缓解。在庭审讯问时,审判长语言亲切,又不失严肃性,给少年被告人留下了可亲可信的印象,为庭审教育创造了一个良好条件。这样,就显示了法庭尊重少年被告人的人格,以热心、耐心、诚心的责任感,在缓和的气氛中进行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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