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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法院确定院长接待日 规范接待范围

〖信息来源:项城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8 〗

 

为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密切人民法院和来访群众的联系,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从本周起每星期一,项城法院院长坐镇人民法院接待室接待群众投诉来访。

项城法院决定每周星期一为院长接待日,二、三、四、五为正、副院长轮流值班接待,接待群众来访和投诉,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来访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项城法院规定的接待方式为:院长接待日采取预约方式,来访者于院长接待日前与立案庭预约,领取预约接待卡;接待范围:1、反映本院干警在司法过程中存在不文明执法行为的。2、反映本院立案审理、执行中,违反程序规定的问题。3、反映本院违反规定乱收、多收诉讼费的问题。4、反映本院干警在审判工作中违反审判纪律,吃请受礼、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的问题。来访当事人进行登记后按顺序反映问题,记录人员将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接待日群众来访事项督办卡》上。对特殊问题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领导可约访当事人。

项城法院此举便于法院与来访当事人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审判机关与当事人驾起一座诚信的桥梁,必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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