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越俎代庖" 巧断连环诉讼 近日,项城市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执行法官不仅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而且还在案件执结后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双方当事人工作,虽然“越俎代庖”,但使得双方纠纷得以彻底化解,杜绝了“连环诉讼”的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申请人李某与项城某酒吧、张某人身损害赔偿案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申请人李某到张某经营的项城某酒吧消费,当他站在酒吧二楼看见楼下一个熟人,想向熟人打招呼时,不料从二楼摔下,造成终身残疾。事后,李某向项城市法院起诉该酒吧及张某,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在审理过程中,因李某尚未康复,还需后续治疗,无法确定其全部损失,法院只判决酒吧、张某赔偿首期医疗费、护理费等12万余元。 2007年3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出于李某尚未康复,此次付款后还将官司不断的情况考虑,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后在执行法官多次严正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他深刻检讨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对纠纷的彻底解决显得忧心忡忡。 在案款执行到位后,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止步,多年的执行工作经验使法官认识到,如不采取措施,李某与酒吧、张某之间的纠纷将变成“连环诉讼”:新的医疗费、护理费——再起诉——再执行……这不仅会给双方当事人带来沈重的包袱,而且也会极大地浪费司法资源,增加诉讼成本,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对此,执行法官产生了一个想法——能否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估算出李某今后的医疗费用总额,由酒吧、张某一次性支付,从而了结这一“连环纠纷”。在得到院领导的认可后,执行法官多次牺牲休息时间苦口婆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酒吧、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70万元。 如今,70万元赔偿款已全部履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