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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摆形式不走过场 项城市法院落实“十条禁令”动真格

〖信息来源:项城市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30 〗

 

“徐书记,我庭的一辆警车下午下乡了,没有汇报,请不要通报啦!”“不行,既然院里制定了制度,就应当遵照执行,这次通报以后下次不要再犯了。”725日晚上8点,当一辆警车下乡既不打招呼也不按时停放院内,被督察人员查出,有关人员请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汝明手下留情时,被他当场拒绝。

当天下午5点,项城市法院监察室联合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周口法院的要求,对本院中午干警是否喝酒、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按规定进行开庭、7点至7点半警车是否按规定停放院内等情况进行了突击大检查。这次突击检查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汝明要求检查人员全部关机,对外一律保密,不打招呼,不留情面,该是怎样就是怎样。通过检查,大部分庭室都能按照上级机关和本院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但也有部分庭室和干警,虽然院反复强调,仍我行我素。对此,院监察部门对三令五申强调仍违犯规定的庭室和干警,进行了全院通报并记录备案,按照院“千分制”绩效综合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与了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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