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社区矫正对象周某对项城市司法局花园司法所管理和关怀并举的矫正措施感激不已,表示一定会珍惜机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重新做人。 周某,26岁,项城市花园办事处邝花园社区彭庄一组人,因法律意识淡薄,犯盗窃罪被判缓刑,7月初,因家庭贫困,需打工养家,周某到花园司法所申请办理打工手续。收到申请后,花园司法所立即向周某居住地村委等相关单位、组织核查周某思想、生活动态。鉴于周某表现较好,且自身素质较高,对所犯的罪行有深刻的反省,花园司法所积极为其办理了手续并实行了手机定位,8月4日,利用该矫正对象前来办理手续的机会,花园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为其传达了需遵守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为其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发放了社区服刑人员口袋书、告知遇到困难可随时和花园司法所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