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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委政法委通过多种形式打造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

〖信息来源:摘自《周口日报》〗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7-12-12 〗

     川汇区委政法委为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提出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目标,并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首先制定了《川汇区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的意见》,其次,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坚持“四保证”、“五落实”、“六提高”,全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
   “四保证”即保证学习时间,规定每周二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保证人员,在家人员全部参加,未参加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补课;保证学习内容,由政治办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习效果,将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五落实”即 健全和落实学习制度。由政办室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落实考勤制度。在机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拿出资金购买电脑指纹考勤机,上下班由办公室负责机关指纹考勤,每月在区政法委工作宣传栏内定期公布考勤的前五名及后五名情况。落实信息调研评比制度。在学习的基础上,要求政法委办公室、政治办、综治办、稳定办、610办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5篇以上。落实办公自动化制度。小量公文由各科室、办自行处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提倡机关全体人员会操作电脑,45岁以下同志人人能在电脑 上独立处理各种公文。结合实际,每季度组织一次电脑处理公文比赛。落实奖惩制度。以科室为单位,每月向全委同志陈述当月工作和学习情况及各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在政法委工作宣传栏内公布。年终进行一次整体总评,对照奖惩办法,兑现、落实奖惩政策。对出勤率高,学习及工作绩效优异者,优先进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给予物质奖励。对各项工作不达标者,除实施经济惩罚外,该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全委公开检讨,并取消其评先资格。
   “六提高”即通过学习,提高做好新时期政法、综治、稳定工作的能力;提高处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工作的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势,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丰富业务知识,提高从政本领;争先创优,提高学习热情。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川汇区委政法委已逐渐形成领导带头学习,干部自觉学习,以学习活动指导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推动学习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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