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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检察院成立案件评查监督室加强对案件的事后监督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18 〗

       近日,川汇区检察院为了切实加强对案件的事后监督,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防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经院党组同意,在监察科成立了案件评查监督室。
      案件评查监督室,主要由院离退休人员中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同志组成。案件评查监督室采取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两种方式,在不批准逮捕、不予受理、不起诉、退回补充侦查等备案监督的案件中定期抽取部分案件,由案件评查监督室组织案件评查人员从案件的实体、程序、诉讼监督等方面进行复查。评查结束后由案件评查监督员提出评查意见,填写评查意见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构成违纪违法的,提请党组及时追究和处理相关人员,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案件的事后监督,做到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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